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禹州神火隆源矿安全隐患分析、追究制度(暂行)

第一篇:禹州神火隆源矿安全隐患分析、追究制度(暂行)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分析、追究制度(暂行)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减少隐患的产生或出现重复隐患,对隐患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进行问责和追究,现结合我矿当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类

本制度所指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行为,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轻微隐患、一般隐患和严重隐患。

1、轻微隐患,是指无危害、容易整改的安全隐患,发现后能够在第一时间整改排除,如文明卫生、物料码放、淤泥积水等

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不大,整改难度较小,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的后果不太严重,如背板使用不规范,u型钢卡栏、连板螺丝不紧固,前探梁使用不规范,单体柱未拴保险绳等

3、严重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不处理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并导致严重后果的隐患,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严重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以及“神火煤业安全生产‘二十六条红线’”执行(详见附件),但不局限于上述规定的内容。

二、安全隐患责任划分

1安全隐患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因其“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隐患,与隐患的产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作业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或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意识差或工作不认真导致作业不合格、产生安全隐患。(4)未有效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未按规定使用工器具。(5)未经培训合格取得作业证或未进行作业许可进行作业。(6)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产生的隐患。(7)其他直接导致隐患发生的行为。

2、主要责任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未尽到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的产生起到主要作用的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已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隐患治理不彻底,导致隐患扩大或类似隐患重复发生。(3)对违章作业行为不加制止。

(4)生产组织、工作安排不合理、不具体,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5)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或未按规定使用。

(6)对有关部门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

2见、建议不采纳、不执行。

(7)其他分管范围内导致隐患发生的行为。

3、领导责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负领导责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不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命令及公司、矿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对主管业务和主管单位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未严格履职,未能有效组织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影响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监督本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

(4)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

(5)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存在缺陷但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6)未给员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或条件,对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7)其他应负领导责任的行为。

三、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1、安全隐患发生基本源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


(未完,全文共6347字,当前显示1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