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方案
实施方案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4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3〃23”重大冒顶事故和长子县反坡煤业“3〃7”运输事故教训,举一反
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沁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沁煤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3〃23”重大冒顶事故和长子县反坡煤业“3〃7”运输事故教训,强化我矿灾害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我矿安全生产建设隐患,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务实安全生产基础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从2016年4月1日至4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领导组,对全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并负责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组长:闫卫亮(矿长)副组长:李庆林(安全负责人)
马昌世(生产负责人)
邱红光(技术负责人)
刘旭飞(机电负责人)
任文海(通风负责人)
李守明(防治水负责人)成员:由各科室人员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此次活动督查检查事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信息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由领导组统一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参与,与矿内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底。领导组办公室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防治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结合全矿井重大灾害实际,提出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灾害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全面梳理重大灾害防治效果基础上,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有效管控重大灾害防治的过程管理。检查过程中凡被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落实专人进行盯守,挂牌督办。通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我矿重大灾害管控情况,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防治措施,确保我矿依法有序规范安全生产建设。
五、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全市3月24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此项内容由安全矿长李庆林具体负责落实)
2、是否健全完善本单位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各项记录台账;凡制度的管理制度、规程、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项内容由安全负责人李庆林、技术负责人邱红光具体负责落实)
3、是否严格执行减量化生产;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违法规定多头多面同时组织生产或建设。(此项内容由技术负责人邱红光具体负责落实)
4、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可靠;局部通风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规定;瓦斯抽采是否达标,真正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实现以抽定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按规定位臵悬挂,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等符合规定,各类传感器是否定期鉴定、调校;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断电、撤人和查处。(此项内容由通风负责人任文海具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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