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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河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报告

今年六月份,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与市社科联联合开展的关于城市管理的调查研究,成为今年河北省社科联大型民生调研课题。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借此契机争创“省级园林县城”。为此,2011年9月21日,县委、县政府启动了《香河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既注重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善,又关注了市民环保意识的加强与提升,真正做到了“软硬兼施”。在方案的实施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我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及相关分包责任单位,做出了明确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及相关分包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香河县素有“京畿明珠”的美誉,在环渤海经济圈的战略版图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位置,是京津冀城市群的黄金节点。近年来随着京津冀都市圈规划的确立和北京东扩步伐的加快,香河县提出了建设首都卫星城京津后花园的发展战略。为此,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和谐香河”“文明香河”“魅力香河”。

二、我县各级各部门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交警大队——突出整治了城区交通拥堵现象

由于私家车的数量猛增,交通拥堵的现象也随之而来,城区的主干道承受着巨大的负担,愈发感到“力不从心”。为此,我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量警力,采取各中队联合监管的形式,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无阻。同时,健全长效机制,狠抓薄弱环节,从早晨六点至晚上十点,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不间断巡查。车辆必须在泊车位内临时停放,对违法停车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使用牵引车强制牵引或张贴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并拍照取证,做到痕迹化管理;对违法载人、客货混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牌、牌证不全、未按时参加审检的车辆,一律予以暂扣。在其努力下,城市交通秩序井然,各种车辆在上下班的高峰期也能够穿梭自如,“各行其道”,很少出现交通拥堵现象,民众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

另一方面,交警大队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每次行动前,分析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要求全体民警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整治决心、信心。同时认真研究查处酒后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警力配置、分工配合和检查督导等工作,确保重点路口路段不漏管失控,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严查酒后驾驶的高压态势,并借整治行动切实提高自身实战能力。

综合执法局——扎实开展城区净化、美化建设,改善城区面貌

在河北省“三年大变样”口号的引领下,我县对城区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进行了统一的修补、粉刷、整装等“美容”任务,街街有特色,道道有风格。整齐划一,而又不失灵动;焕然一新,而又不显生硬。不过,县委、县政府也充分意识到,改换面貌容易,难的是如何使“美容”后的城区“永葆青春”。为此,我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打了一场漂亮的“城区环境整治工程”攻坚战,具体成果如下:

1、县综合执法局抽调大量人力,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面积过大的门头招牌;利用高压水枪,帮助一些商户清理店铺门窗上顽固的诸如“办证”一类的黏性很强的广告贴纸,同时与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要求其“退路进厅,还路于民”。至于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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