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广创职院„2017‟013号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上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的要求,为使数据采集、分析统计等相关工作常态化,规范和分级推进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明确各级职责,提高状态数据填报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数据采集平台直接反应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况,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对改进学校管理方式、加强常态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深入分析该平台采集的数据,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引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有利于引导学校各层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评建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部、设备资产部、招生就业办、实训中心、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及各院(系)部负责人
职责:
1.评建办公室负责确定数据平台建设标准及有关要求,牵头负责数据平台的组织安排、培训、上报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及总结数据采集各项工作;
2.各部门、教学院(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
3.各部门、教学院(系)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统筹数据平台建设;
(二)数据平台审核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评建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部、设备资产部、招生就业办、实训中心、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职责。召开审核会议,将审核意见反馈数据源头,并督促完成整改工作。
(三)主要部门职责
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学校部门职责分工,根据数据采集平台表格特征的数据,负责采集、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基本信息、学校获奖及重大制度创新等数据。
2.教务处。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在校生人数、开设专业、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文件、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评教情况、质量工程等数据。在每次数据采集提前5个工作日将开设专业、课程设置数据源表提供教育技术中心并抄送各教学单位。
3.人事处。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机构设置和师资队伍等数据。教工号以人事处提供为准。在每次数据采集提前5个工作日将教工号、姓名、性别、学历等教工基本信息数据源表提供教育技术中心。
4.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校园网等数据,并对教务处、人事处提供的数据源表进行系统导入和对数据定期备份、系统优化升级、数据上报等提供技术支持。
5.招生就业办。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就业、专职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单位与联系人、应届毕业生信息等数据。
36.财务部。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办学经费、社会(准)捐赠情况等数据。
7.实训中心。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校内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获证等数据。
8.图书馆。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图书资料等数据。
9.科技处。主要负责采集、汇总、审核学校产学合作、社会培训、教师论文、课题及专利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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