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目前建筑安全监管现状
望城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建设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国务院第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体制,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意识均有很大的提高。总的来说,近年来通过严抓细管,各方努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比较平稳,未发生任何重大伤亡事故,但在安全监督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尤显突出,具体汇报如下:
一、我县目前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困难
1、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与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近几年来,全县在建项目不断在增加,2008年仅房地产在建工程一项就达了10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2001年整个长沙市的建设任务量,而安监站目前共有干部职工14名,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一线的只有9名,由于安监站编制过少,不能吸取更多优秀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不能与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业务工作需求相适应。同时,按照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至少要配备专业的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各一名,而目前安监站只有4名土建工程师,远远达不到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需求。
2、安全监督设备、设施满足不了全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求。全县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目前安监站只有工作用车两台,要满足全县广阔范围建设项目的监管需求,根本不可能,常常租车检查,并且安监站无先进的安全检测器具,监管手段很大程度上还是停滞在凭眼睛观察的阶段,严重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3、安全监督管理经费不足。安监站对在建项目报建面积按照2元/m2收取安全服务费,用于全县安全监察工作。但实际安全服务费并未全部用于安全监督上。如2008年共收取安全服务费407万元,财政调控219.78万元,安监站的可用资金只有187.22万元,而全年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车辆支出、安全事故协调费、省市安全管理部门管理费、安全生产各种宣传条幅、展板、宣传画册、书籍等以及施工现场防艾滋病、计划生育等工作支出就达到了230万元,收支缺口有42.78万元,现在安监站常常入不敷出。
4、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个别企业及监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安全监督部门督促整改措施不执行,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待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着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起着极为重要作用。但目前存在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招投标等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建设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盲目压价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或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长期加班因疲劳作业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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