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
流程及指南
名称规范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目的是提高“中心”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树立良好的“为民、便民、利民”形象。
2、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洽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
3、首问责任制是指群众到窗口办事,首问责任人必须以礼相待,对群众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4、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5、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6、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群众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7、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8、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对群众要“笑脸迎送,椅子相让,热茶相待”。
9、全体窗口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并将履行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限时办结制
一、对群众的求助事项能即时答复的,必须及时答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不得拖延。
二、对群众的诉求、信访反映的情况,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三、对群众诉求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拖延办事,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事的,要向诉求人耐心解释清楚延时办结的理由。
四、对群众求助事项要求涉及上级部门的,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涉及上门服务的,转有关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前去解决,并向群众做好反馈。
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
一、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一次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三、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哪个窗口、哪位同志办理。
四、对不予受理许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
五、可以书面一次性告知的窗口单位要实行书面告知。
六、违反本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制
中心在服务大厅外设立投诉箱,内设监督记录本,由中心管理人员专门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廉政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中心对各窗口申报登记、事项办理、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按照有关制度给予考核记录。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勒索、故意拖延等行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廉政建设制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党员要自觉遵守《行政许可法》、《廉洁从政准则》、《党章》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表率。
三、秉公办理,不徇私情,不开后门,不办“人情件”,
四、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严禁办事推诿、拖拉、扯皮。
五、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事讲节俭,不讲排场。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要仪态端庄、佩证上岗,不穿不得体的服饰上班。
二、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不用生硬、冰冷的脸色待人。
三、要文明用语、语气和蔼,不讲脏话、不讲过激难听的话,不大声喧哗。
四、要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不铺张浪费、不随意损坏公物。
五、要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在厅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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