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
1.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或二次污染违章,应立即指出,令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行为,消除违章。如果违章人员拒不改正,应向其分管上级通报。同一作业行为或同一作业现场重复发生违章,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监理部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进行复查。
2.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如发现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措施整改,口头通知无效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隐患得到整改后,监理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验证结论。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承包商立即停止施工,全面整改
1)发现重大或危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商立即停止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采取紧急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全面整改。监理部应将该事项及时上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隐患问题整改完毕,施工承包商向监理部报复工申请,监理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整改合格的结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才能恢复施工,监理部应将整改结果再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2)遇有危及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监理部应口头指令先
1行停工,总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签发书面《停工通知单》。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满足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
5.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混乱,难以保证安全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报请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下达书面《停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商停止全部工程的施工,全面整改。施工承包商整改完成后,向监理部报复工申请,监理部进行复查验证,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再恢复施工。如果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安徽省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
第二篇:整改复验申请重大项目区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指办〔2012〕
号签发人:
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
县第一年度工程的复验申请
市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对省专家组就我县重大项目第年度工程初验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针对专家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逐一进行排查,认真研究解决办法,逐项落实,现将初验查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片区第一年度工程,总建设规模为公顷,总投资万元。目前各项建设工程已经完成。
完成平整土地万方;翻耕土地公顷;新打机井眼;现状沟清淤千米、新建斗沟千米、农沟千米,边沟千
1
米,花边沟千米;修建桥座、涵座、入河涵闸座,架设高压线路千米,低压地埋电缆千米;修建配电房座,井亭座,购置变压器台,水泵套;铺修田间主道千米、田间次道千米、生产路千米,植树万株。
二、整改情况
(一)外业方面
1、电力工程。对高压线路拉线进行了重新绑扎,对接地装置长度不够的重新进行了搭接,对所有配电室电缆沟进行了排查,补充了盖板,对高压线路名称和电杆编号进行了统一编号。
2、道路工程:
(未完,全文共5123字,当前显示13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