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学讲稿2--职能(A)人大 王玉平
第一篇:中央银行学讲稿2--职能(a)人大王玉平第二讲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结构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和特殊国家机关。
特殊国家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的不同之处:
1、中央银行作为一个银行,其业务具有银行业务特征。这与财政资金运行的性质具有明显的不同。
2、中央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运行经济手段,与其它国家机关运用行政手段显著不同。
3、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是相对独立性。
4、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会自行产生收入,而其它国家机关则只能在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范围内行事。
特殊金融机构:
1、中央银行是金融活动主要是宏观金融活动,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则主要是微观金融活动。
宏观与微观的方法、视角、效果都不一样。
2、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主要是政府和金融机构。
3、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对所吸收的存款不支付利息。
4、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居于超然地位,居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上,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提供资金融通和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在1995年前多有争论,后来《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后确立下来。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中央银行职能
关于中央银行职能的观点和表述大致有6种: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这是最一般、最传统的归纳。
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独占货币的发行权;
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是“最后贷款人”,有维护商业银行体系安全、稳定的责任。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管理国库,为政府服务的义务。
这主要是从业务的角度进行的归纳。
评价。表述质朴、清晰,比较准确地勾勒了中央银行的特征。但并未准确把握中央银行更多地作为金融宏观调控部门的趋势。
2、饶余庆《现代货币银行学》的归纳是。政策功能、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功能和研究功能。教材中的“服务职能、调控职能、管理职能”与此有相同的思路。
评价:表述客观地看到了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问题是:将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职能(政策职能)和为金融宏观调控服务的银行职能、监督职能等并列在一起,没有分清主次。事实上,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职能越来越重要,以至于可以将金融的地位强调到“金融安全――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的高度。中央银行的其它职能只能服务于宏观调控职能(政策职能),政策职能是中央银行惟一的职能或者至少是最重要的职能。
3、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梅耶在《货币、银行与经济》(上海三联1994年)中对中央银2行的职能概括是“一是控制货币数量与利率,二是防止大量的银行倒闭”,此外,还有“日常的职能”,即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服务的义务。
评价:其缺陷:强调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作用,而货币政策操作的另一个强有力的渠道是金融市场。
4、刘鸿儒《漫谈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中,概括为8
个方面“独占货币发行、为政府服务、保存准备金、最后通融者、管制作用、集中保管黄金和外汇、主持全国各银行的清算、检查和监督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比较具体、明晰、全面地概括了中央银行的业务。
评价。有些琐碎,不像理论抽象,更像日常业务和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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