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实选择[推荐5篇]
第一篇: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实选择
摘要。在推进城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中,不可缺少的是的组成部分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合理安排,土地问题可以说是农民问题的根本,而农民问题的主要核心问题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自从我国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积极探索了农村土地制度,不但使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促进,同时,也很程度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关键词: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生产力
引言。随着改革开放,对于农村的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地经营土地、农村的建设方面及农民的收入都发生了一些有利的改变,这就表现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在全国各农村进行流转,并且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进展。农村土地流转的充分发挥对于经济社会中农村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这是对于农村土地流转途径和有效而积极探索结果。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特点
农村的农户以自发流转为主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表现,它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上。因为有些农村的土地流转还处在起步的阶段,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也比较缺少,使得土地流转组织程度也不高[1]。
从农村土地流转的流向看,以同一个农村内的农户互相之间的流转仍然是目前土地流传的主要方式,并且主要是在熟悉的人和亲戚朋友之间流转,农业经营的大户是土地流入的主体。农户通过中介组织统一和集体组织流转的面积只占总面积的20%左右,而自发流转的却占总面积的80%左右,因此,从组织化程度上看,农村土地流转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农村以经济作物的种植为主,是从土地流转后用途上体现出来的,能够尽快地捕捉市场机会,加强市场经济意识,这些主要是针对涉及农村企业和农业经营大户,而他们就是土地流入的主体。将种植经济作物作为流入的土地,作为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目的,是这些流入主体的主要运用的方法。
农村以互换、出租及转包为主,是从土地流转的形式上体现出来的,随着农户流转主体的多元化及流转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土地的流转形式也逐渐多样化。现在以互换、出租及转包为主,代替了以前互换和转让,同时也出现了集体征用、股份合用、拍卖为辅的其它各种流转形式。
承担农业税、三统五提等税费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必须承担的,农户在土地流转上的转收益几乎没有。中央进税费改革以后,对于支持农民的惠民力度加大了。不但逐渐显现了农村土地的增值潜力,对于农村土地流转能够快速发展,也是一个很好的带动,从耕地、荒坡、林地及荒山都呈现出价格由高到低的趋势。
二、土地流转呈现的主要方式
(一)“农业经营大户与农户”合作的方式。
农业经营大户与一些农户协商后,达成自愿合作的协意,将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形式流转土地。农业大户发挥自身的技术和种植经验的优势,使连片经营规模得以实行,起到了双方受益的好效果。
(二)“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合作的方式
农户组织建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经营大户的带动下,成员是其合作社的主要服务对象,用租赁农户土地的方式来实现规模上的经营。不但提供了农业的生产经营的信息技术的服务,还提供了购买、贮藏、运输、加工、销售等一系的服务。
(三)“企业与农户”合作的方式
以农副产品流通企业或者农副产品加工作为企业的龙头,通过股份合作制、合同契约等各种利益的结合机制,以从事专业生产方面将农户带动起来,把加工、生产及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经营的实施。
(四)“集体组织与专业协会及企业”的合作方式
(未完,全文共12122字,当前显示14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