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核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场:
2016年10月6-7日,县五个“百日行动”督查小组,对全县22个乡(镇)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贫困户精准识别还存在贫困户甄别不严格不精准的现象,现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综合处文件《关于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的指导意见》(赣扶移综字„2015‟80号),今年4月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核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领导指示精神,要求重新对有以下5类情况家庭进行再识别,并在10月1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扶贫和移民办:一是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的;二是家庭成员中有村干部的;三是自建三层及以上砖混房且装修豪华或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的;四是拥有汽车(小汽车、大
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五是属私营企业主的。
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务请各乡(镇)场逐户进行认真核实,再次精准识别,并按照村委会、驻村干部、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逐级签字申报。
附件:乡镇五类人员汇总表
永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1日
永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6年10月11日印发
第二篇:2018年做好当前健康扶贫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商南卫计发〔2018〕103号
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做好当前健康扶贫精准识别工作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精准识别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并取得实效,现就做好当前健康扶贫精准识别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识别因病致贫对象。
各镇办卫生院对贫困人口体检结束后要及时将体检结果与扶贫部门提供的本辖区内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基本信息台账中的健康状况和致贫原因逐一比对,将筛选出的以下4类人群进行汇总统计并公示。
1.对因伤、因病致残不属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管理的;
2.本次体检疾病与扶贫部门所提供的疾病信息不符的;
3.本次体检无疾病或者病情好转(治愈)恢复劳动能力的;
4.扶贫部门确定的非因病致贫家庭成员中最近发现或本次体检发现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慢性病的。
二、及时修改因病致贫对象信息。
1各镇办卫生院将体检筛查结果与扶贫部门提供信息不符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统计(以上4种情况)于5月10日前报县卫计局健康扶贫办公室,县卫计局健康扶贫办公室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需要变更致贫原因或疾病信息的贫困人口台账进行统计汇总,与县扶贫办进行对接,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反馈到各镇办。
三、规范贫困患者分类管理。
各镇办卫生院对最终确认的因病致贫、返贫对象进行评估、定性,对于评估有困难的,县卫计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各镇办卫生院要将因病致贫人口按照“三个一批”进行分类,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建立两本台账,将因病致贫对象纳入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一)按照国家健康扶动态管理系统内确定的“三个一批”建立台账。
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贫困人口患自然疾病或外伤,通过几次手术可以恢复身体劳动能力的可纳入大病救治管理。
2.慢病签约服务一批。贫困人口患者无需手术治疗或者手术后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但是可以参与部分生产劳动能力的可纳入慢病签约管理。
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患者经长期治疗也难以恢复劳动能力的可纳入重病兜底管理。
(二)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规定病种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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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