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地方规范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综治办、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冀中公安局、唐山保监分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可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2016年8月3日
河北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安全,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宣部等九部门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开展专项行动和建设“平安河北”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基本原则,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周边治安综合管理,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巡查指导率达到100%;辖区内三级医院警务室设置覆盖率达到100%,其它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积极争取设立警务室。
(二)健全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和畅通投诉通道,医患沟通机构设置覆盖10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对患者投诉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反馈;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努力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覆盖100%县级行政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做到机构、办公场所、经费、人员独立;加快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专项行动结束时,力争实现全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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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责任保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
(三)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监控范围和监控时段要达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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