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岗中学校排污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学校污水排放整治行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沈水河是我县河东片区的一条重要饮水河,其治理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也关系我们青岗人的切生利益。青岗中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学校污水排放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认真落实开展学校污水排放整治行动工作,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局2017年3月11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青岗中学校成立开展校园污水排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何兵副组长:冯焕
组员:唐小华侯小阳刘开福蒲实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校园污水排放整治行动工作,确保排污治理工作所需资金和人员的到位和落实。
二、工作目标
确保学校污水排放不直接进入沈水河河道。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活动内容
1、治理学校食堂污水系统
2、清淘学校所有化分粪池(10个)。
四、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1日—2017年3月15日
1
五、活动内容(见附表)
1、3月11日上午10-12点学校行政领导开会研究落实教体局会议精神,成立排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3月11日上午领导小组到学校现场办公落实具体规划。
3、3月12-3月15日清淘化粪池和疏里食堂排污系统。
4、3月16日后修建污水吸纳池和污水处理池。
5、金费预算5-10万(淘化粪池5000元一个,修污水吸纳池和污水处理池约5万元)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要把开展开展校园污水排放整治行动同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开展校园污水排放整治行动。
2、学校要把开展校园污水排放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材料分别于2017年3月15日上报教体局。
青岗中学校
2017年3月11日
3月12日上午何校长带队领导小组到学校现场办公确定落实措施。
2
第二篇:青岗中学校不违规补课承诺书青岗中学校不违规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遂宁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未完,全文共6329字,当前显示1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