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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制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林业文明新形象,决定推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本系统工作人员第一个遇到前来咨询、查询、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或第一个接听电话,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的制度。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位被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每一位职工都有义务做好接待前来办理业务人员的服务工作。首问责任人应做到文明、礼貌、大方、得体。应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损害林业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语气。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人;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事项,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或县局分管领导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林业工作人员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站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业务管理程序,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答复咨询人提出的问题时,既要热情、准确、详尽,又要掌握政策和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不得随意答复。

第六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其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受到群众广泛赞扬,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评优活动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凡违反制度的,因工作态度不好群众反映强烈者,经调查认定,除公开批评教育外,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受到投诉或被检查未履行上述职责,经全站会议确认结果有效,即视为“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一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改正。

第八条凡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的干部职工,将给予批评教育;对来访来电者敷衍塞责、态度不好造成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第九条加强“首问负责制”管理,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将首问时间、首问人、转办人、落实结果等事项进行逐项登记,以便备查。

第二篇:首问责任制制度讲解首问责任制制度

(一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遵循便民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是指在“中心”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到“中心”办理事宜,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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