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同时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系列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艳萍、董国胜、郭秀云、张秀亭、刘伟、李运才。
本标准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chemicalenterprise
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2
安全标准化
safetystandardization
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
规则。
3.3
关键装置
keyfacility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
装置。
3.4
重点部位
keysite
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
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5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
3.6
相关方
interestedparty
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7
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
3.8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3.9
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10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11
危险、有害因素
hazardouselements
(未完,全文共44778字,当前显示14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