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确保煤矿用工管理秩序规范,实现煤矿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五个百分百”目标,推进全县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吕梁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吕煤字【2012】
40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
长:高海平
矿长
副组长:贾保生
生产副矿长
贺建华
安全副矿长
成承云
通风副矿长
郭恩合
机电副矿长
成小平
技术副矿长
成
员:武计牛
李乃权
刘东林
李成全
贺振万
高保旦
成文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208),办公室后勤副主任成文平。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按照省煤炭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
504号)有关内容实施。
(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我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落实各项措施,推进我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3、按照各类人员的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完成达标任务;
4、变招工为招生;
5、加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职业危害防治建设矿井的检查内容
(1)落实我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2)建设期间开展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情况;
(四)收入分配
1、我矿是否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实行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或安全结构工资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
2、最低工资标准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4、不存在煤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经济效益增长,煤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煤矿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
5、不存在拖欠工资等损害从业人员权益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矿委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面动员,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增强依法维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对各类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损害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加强我矿用工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用工的重要举措,已成立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非法违法用工行为。检查人员要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将我矿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和井下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从严进行处罚,责令停工停产进行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我矿未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特别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要从重进行处罚。
(四)明确专人,上报信息
我矿要明确专人将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资料、阶段总结以及附表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及矿委会。
第二篇: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关于柳林县煤矿用工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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