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快讯-石家庄市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5月4日,石家庄市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新乐市邯邰镇苏仙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军等人优亲厚友分配救灾物资问题
2015年12月,苏仙庄村在未对村民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且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经党支部书记刘庆军、党支部委员张英强、村委会委员张平合等人商议,确定了16名村民为受灾救助人员,其中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的两委成员亲属每人得款300元,共计1500元。刘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英强、张平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人员领取的受灾补助金全部退缴。
案例二:藁城区刘家庄村村委会主任赵锁中侵占他人救济款问题
2016年1月,村民赵某某按规定申请临时社会救济款2000元,赵锁中代为支取后,付给赵某某500元,余款1500元用于本人请客喝酒。赵锁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00元退还赵某某。
案例三:赞皇县西龙门乡东坛山村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
任树宽(非党员)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于2002年、2004年伙同白某(已故)捏造3人姓名,违规领取8亩土地退耕还林补助款2560元。任树宽不再担任村委会副主任后,2006年至2010年与白某继续以3名捏造人员的名义违规领取8亩土地退耕还林补助款5840元,以上共计8400元由任树宽个人使用。乡政府对任树宽批评教育。村党支部书记张占魁核对退耕还林台账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骗取的8400元退耕还林补助款予以收缴。
案例四:高邑县东西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忠义贪污扶贫资金问题
2012年和2013年,张忠义在任东西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扶贫补贴申报材料,以52户贫困户的名义,共计骗取扶贫资金22万元,其中5.44万元据为己有。张忠义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10万元。张忠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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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8.05.08快讯-澄迈查处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澄迈查处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澄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2018-05-08国际旅游岛商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日前,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对该县近期查处的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澄迈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吴勇等2人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教育扶贫资金损失问题。2017年,澄迈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王康芊,在借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吴勇作为该中心主任,重部署轻落实,未认真监督检查,造成瑞溪中心学校、仁兴中心学校的24名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冒领补助款共计34600元。2018年3月,王康芊受到记过处分;2018年4月,吴勇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被冒领的补助款已全部追缴。
案例二。澄迈县加乐镇加朗村党支部委员王广钦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损失问题。2015年12月,加乐镇加朗村党支部委员王广钦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民政工作中,明知该村委会1名低保户已死亡,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死亡信息,造成财政部门多拨付低保金和高龄补贴共计1695元。2018年4月,王广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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