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编制、审批、使用、监督管理和验收。
一、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公司在年初根据公司年度管理目标、在建项目、从业人员人数及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项目部应在工程合同签订的同时依据项目实际工程量、施工人数的投入、工种类别的投入、实际作业的特点及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安全生产资金的的投入计划。
1、计划编制的依据: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建工[2010]62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中的经济指标;
2、编制内容的要求
资金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使用名目、实际数额、具体用途、使用时间、审批程序、批准人等。
计划可分为年度总计划和月度计划。
特殊情况时,可制定临时计划,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灵活操作。
公司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计划经营部配合;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的编制由项目会计负责,预算员配合。
二、安全资金的来源与提取
1、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由公司计划经营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函(2006)366号]和《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单位工程的实际工作量计取。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提取;市政公用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8%提取;实行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
三、资金审批
1、安全生产资金的报批程序。计划编制→审核→审批→资金准备→供应及验收→审计监督→支付资金程序。
2、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计划由公司财务部和计划经营部编制,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财务部和技术质量部进行核实,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最后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进行复查、验收。
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管理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由公司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按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安全生产资金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分类使用台帐,项目部每月应将本月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下月使用计划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计划经营部分类汇总、登记建帐。
3、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提取、公司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4、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从安全生产资金专户支付并对其资金使用监督。项目部项目经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将安全资金优先用于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的支出。
6、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转入下一项目施工中使用,年底结余时上缴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专项账户,统一由公司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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