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斌同志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
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
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韩
斌(2010年6月3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1—5月安全生产形势,市、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2010年“六月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作一简要汇报。
一、1—5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一)基本情况。1-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呈“两升一降”趋势,分别上升34.5%、下降50%、上升34.5%,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5人的20%。
从事故发生领域看,集中在道路交通和火灾领域。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和64.9%;火灾领域发生事故22起,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69.2%和108%。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情况。1—5月,全县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进度情况。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安全生产死亡控制考核指标仅为15人(其中,道路交通领域14人,工矿商贸领域1人),在去年基础上减少1人。截止目前,全县因生产安全事故已死亡3人,均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
二、市、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交叉检查情况5月13日至21日,市安监、水务和海事处等部门对我县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交叉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家,检查采砂、筛选、破碎等作业点98处,涉及船只25艘,检查覆盖率达100%,制发《安全检查记录》2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4份,《询问通知书》1份。
通过检查,市检查组从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我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县安监、水务、海事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通过前期县级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我县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市检查组同时指出,我县河道采砂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大部分企业未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比如个别私营采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是规章制度有待健全。大部分采砂企业未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施工现场比较混乱。施工场所未设置或缺少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多数装载机、挖掘机、航吊操作员、电工、焊工未持证上岗等。
为此,市检查组要求我县以交叉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河道采砂安全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我县春季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执法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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