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首次供水水质监测工作总结汇报
水质监测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苏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2003]55号文)的精神,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于2007年8月6日、8月7日对苏州市辖区内的苏州市、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和吴中区等九个供水区域的供水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现将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采用随机抽样原则,在各供水区域内均采集2份管网监测点的水样(在苏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采集3份水样),检测项目按《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执行,其中净水工艺没有涉及的暂不执行(二氧化氯、丙烯酰胺、亚氯酸盐、溴酸盐、甲醛),即本次共监测19份水样,每份水样检测37个项目。目前分析工作已全部完成,从分析结果来看,各供水区域的日常供水工作情况良好,管网水质较好,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标准(分析结果见附页二)。
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苏州市2007年第三季度供水水质公告
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苏州市水务局委托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苏州监测站对2007年第三季度各市(县)、区级供水公司的供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告:
说明:
1、本次监测采样时间为2007年8月6日、8月7日,样品类别为管网水。
2、本次监测采用随机抽样原则,在各区域供水管网上采集二份水样(除苏州市自来水公司是采集三份水样),进行化验分析。
3、水质监测标准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执行。
苏州市水利(水务)局
2007年10月18日
第二篇:关于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清洗消毒的通知关于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清洗消毒的通知
各二次用水设施使用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促进我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各二次用水单位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和清洗消毒工作,具体如下:
一、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湖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潜江监测站(以下简称水质监测站)受潜江市自来水公司委托承担全市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清洗消毒工作。
二、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对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两次),以保证水质不受污染。
三、水质监测站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对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责令限期清洗、消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整改的应暂停使用。
四、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和居民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出现异常时,应立即通知水质监测站进行采样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且为二次供水设施的检测、清洗、消毒、维修提供有偿服务。
附:检测标准: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常规检测项目: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大肠菌群、细菌
总数、余氯、总硬度、氨氮、耗氧量。
水质监测服务电话:15727285004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第三篇: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监测工作总结[范文]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按照《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精神,我中心
一、主要工作内容:本年度根据《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县自来水公司的水源水、出厂水分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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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