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指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主要包括跌倒、压疮、管道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意外事件等。
二、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要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3天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科护士长及护理部或医院行政值班,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当事科室应在3天内填报《山东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三、结果分析与反馈
1、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落实。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对上报事件进行分类,常规分为不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3类,重点关注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事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3、护理部将评析的事件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及科室。每季度在护士长会议上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匿名通报,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四、奖罚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患者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当事者姓名、科室。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科室当月奖金20%。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护士长隐瞒不报者,扣发护士长当月管理奖50%。
五、其他
1、发生差错事故者,执行护理部《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2、发生皮肤压力伤者,执行护理部《皮肤压力伤管理制度》。
第二篇:广饶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广饶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医疗(事故)争议防范与处理制度
一、防范措施:
(一)强化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的三基培训及诊疗规范培训,提高诊治水平。
(二)推行医患沟通制,严格执行病人知情告知制度,在避免对患者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病人家属咨询。
(三)严格履行急危重病人报告制,重大手术术前讨论、手术、审批、疑难危重病人讨论、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病历书写、处方书写制度、严格执行新技术和项目开展的论证审批制度、病历复印制度等。
(四)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执业活动。
(五)突发事件按预案处理。
二、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
发生医疗投诉时,要按“医疗投诉处理程序”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以使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给予正确的指导,有利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病员的痛苦和损害程度,从而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善后处理。
(二)补救措施
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尽量大的可能减轻医疗过程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当事人所在科室及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三)接待工作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做好病员及家属的工作,避免争执使矛盾激化,要引导病员及家属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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