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范文
石景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
现将《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消防条例》(表决稿)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刘爱英;电话:68867119)
-1-《北京市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已于2011年5月27日经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北京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区火灾防控能力,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宣传普及《条例》内容,推进落实《条例》要求,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吴克瑞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海龙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和落实工作。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条例》
-2-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1年5月27日至6月15日)
1、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宣传贯彻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研究策划宣传贯彻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等。
2、6月底前,举行“防灾减灾进万家”暨《北京市消防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宣传普及阶段(2011年6月16日至8月31日)
1、开展《条例》大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解读有关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市民消防安全义务等。二是围绕宣传贯彻《条例》,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漫画征集竞赛活动和全民消防手机短信征集竞赛活动。三是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开展“防灾减灾进万家”系列活动之消防知识竞赛活动,以社区为单位,在全区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协调有关单位,在北广传媒城市电视、移动电视和地铁电视上滚动播放《条例》公益宣传片,在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场所户外视频播放《条例》公益宣传广告等。五是开展“红
-3-门普法队”下基层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消防队开放日”活动,全区消防中队集中一天向社会开放,组织公众到消防中队参观体验,接受消防法律法规教育;每月开展一次“百队百车下基层日”活动,所有消防中队集中一天出动一部消防车和相应人员、装备,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知识咨询、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消防器材装备展示等消防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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