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印发《莱芜市教育局规范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admin编辑:网站编辑点击数:171

莱教办发„2014‟10号

关于印发《莱芜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站:

近年来,经过各级各学校的共同努力,我市教育乱收费规范、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但近来发现,教育乱收费现象又有所抬头,不仅严重干扰着教育教学秩序,而且给学生和学生家长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引起家长、社会的强烈不满,影响了教育形象,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7月1日,省教育厅又组织召开了全省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视频会议,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了《莱芜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莱芜市教

育局

2014年7月

8日

莱芜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政策,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两规三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应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城市学生自愿购买。各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和规定程序,推荐、选用普通高中同步类和总复习类教辅材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公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11]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除规定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三)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规范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任何地方、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招收政策,将招收三限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四)禁止补课收费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五)禁止违规办班收费


(未完,全文共17449字,当前显示14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