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职业病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机构设置
一、成立职业安全健康领导机构
关于成立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丰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杜文力副组长:施秋敏
成员:张同珍、武云芳、肖银亮、李勇、于丹、刘冬、宋彦召、安旭江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应经费;
2.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依法妥善安置;
4.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5.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依法组织本公司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7.定期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8.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并将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二章
责任落实
一、职业病预防责任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5.督促各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副总经理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⒊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6.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及群发性职业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项目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
⒈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向公司职业健康汇报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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