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煤矿隐患排治市场化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发【2011】
4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各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推行范围:公司所属各矿
二、推行时间。从2011年6月15日开始,到8月底以前在公司所属各矿全面推开,形成制度并持久开展下去。
三、推行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管理。
1.员工每日上岗必须先查本岗位隐患,凡查明上个班组遗漏未发现的隐患,由各矿发放一定的资金奖励,相应从发生隐患的班组扣除等额资金作为罚金。
2.当班发现的隐患、各级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和举报查实的隐患,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按要求处置到位的,不做任何处罚;未及时处置的在矿井内部组织招标,由应标单位进行处置,处理安全隐患所花费的工资、材料等费用外加20﹪的处罚金额,从发生安全隐患问题单位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全额奖励给应标处置单位的作业人员,并作为安全考核依据记录在案。
(二)实行“三违”撕分定量考核机制。
1.各煤矿必须建立全员“三违”撕分数据资源档案库,制作“绿”“黄”“红”三种计分卡。
2.各煤矿必须根据各矿实际制定撕分标准。
3.对发生“三违”的人员,根据撕分标准给予撕分,当“绿”色计分卡10分撕完后,该“三违”人员在本单位脱产安全培训最少7天,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当“黄”色计分卡10分撕完后,该“三违”人员在本单位脱产安全培训最少10天,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当“红”色计分卡10分撕完后,该“三违”人员由本单位解除人事劳动用工合同,三年内不得在我公司所属各矿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三)实行“红”“黄”旗等奖优罚劣的奖励激励机制。
1.各矿每月月终必须对各班组、各队组、各科室进行综合考评。
2.考评得分在第一名的科队得“红”旗,科队整体工资上浮10%,员工戴“红”帽表彰,奖励分管责任人1000-2000元;对考评得分在末位的科队得“黄”旗,科队整体工资下浮10%,员工戴“黄”帽警示教育,处以分管责任人1000-2000元罚款。
四、实施步骤
1.发动准备阶段(2011年6月15日到6月18日)各矿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6月19日到7月10日)以三元矿井、三元王庄、小常煤业、马堡煤业四矿做为公司的试点企业,先行先试,总结经验。
3.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7月10日到7月31日)在各矿全面推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管理,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场化管理办法。
4.完善总结阶段(2011年8月1日到9月1日)各矿召开工作总结表彰或经验交流大会,对开展好的矿进行表彰,对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各矿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安全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及矿长助理、副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安全生产业务科室有关人员担任。办公室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要公布办公电话、举报电话、传真电话,做到24小时值班。公司将不定期对各矿的推进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且在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篇:煤矿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纪实活力之源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羊渠河矿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纪实
(未完,全文共14865字,当前显示1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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