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四项”制度推进驻村工作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召陵区把驻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探索锻炼、提高驻村干部工作能力的新路子,制定“四项”制度,在确保驻村工作扎实开展上创先争优。
一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信息员要通过编写手机报、工作简报等载体,及时反映驻村结对共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至少报送信息2篇;每位选派干部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篇。区选派办定期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以“阅”代“查”,以“查”代“管”,实行“调阅工作日志制度”。选派干部要对每天工作的内容、进度、成效、问题及民情等详细记录,乡镇(街道)党委每月检查一次,区选派办每季度调阅或检查一次,市选派办要定期不定期调阅。
三是建立工作月报制度。要求所有选派干部定期向区选派办、选派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委汇报驻村工作,经常保持与选派单位联系,在每月末向区选派办报送本月在村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划,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区财政为驻村干部每人每月解决的300元补贴,实行绩效挂钩管理制度。其中,200元属于基础补贴,按月发放;100元属于绩效补贴,年度结束时,属地党委根据每位驻村干部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出甲、乙、丙三个等次,拿出发放意见,经区选派办审核同意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召陵区委组织部孙华蕾)
第二篇:创先争优八项制度创先争优八项制度
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1、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各党支部要分别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辖区各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辖区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街道党工委对不履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职责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二、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领导结合分工情况,分别确定1-2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2、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分管科室组成工作指导组联系指导1-2个党支部,要切实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与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联系点党支部要及时向联系领导和指导组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定期向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联系领导、指导组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做好创先争优活动资料、图片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工作。
4、各指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上传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作用,从信息、资料和参谋作用方面确保联系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先争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1、由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主持,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创先争优有关工作,部署和协调阶段性工作;听取各支部和各指导检查组、督导组工作汇报;讨论修改重要文件等。
3、参会人员主要是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工作组组长、督导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等。
四、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制度
1、点评的对象。按照街道领导分支部联系的原则,开展对联系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点评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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