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篇范文]
第一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龙马矿业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龙马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4月18日
龙马矿业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段队(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段队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段队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
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段队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五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的“五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治理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统领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安检科办公室,处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长:商宝田、李颖
副组长:尚世新、韩松、张文明、张立波
成员:王志刚、翁晓春、李延辉、胡波、李波、唐永甲、胡成坤、胡东昆、张春辉、张俊生、宋师良、周宏才、张金炼责任体系:总经理商宝田、党委书记李颖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统领工作。
安全矿长尚世新负责综合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总工程师张立波负责一通三防及采掘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电矿长韩松负责机电运输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地测副总工程师翁晓春负责地测防治水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王志刚协助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副总工程师李延辉协助安全矿长负责综合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胡波协助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隐患排查
1.1公司安检科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旬综合检查一次。
1.3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隐患治理
2.1事故隐患范围:
2.2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3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2.4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2.5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段队、班组四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6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部门、段队、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2.7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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