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农合缺陷报告及讨论分析制度
1、发生医保缺陷后,首先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报告医保办主任,情节严重的报告分管院长。
2、科室设立医保缺陷登记本,一旦发生缺陷,科内及时召开讨论分析会,详细记录事情的经过及后果,做好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发生的缺陷涉及到临床科室,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科室的当事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报告科主任。医保办主任和分管各线管理人员下科室调查情况,弄清事情的真相,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该科及时召开分析讨论会,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落实奖惩制度,处罚当事人后,领导要做好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第二篇:医保、农合考评及奖罚制度医保、农合考评及奖罚制度
1.凡无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签字同意书(包括外地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要承担病人及医保中心不予支付的费用。
2.乙类药品、自费药品未征求病人同意、未签字者,每例罚款50元,当事人承担病人及医保中心不能报销和支付的费用。
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未签字或在病程记录中未详细说明理由、无检查报告单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承担病人拒付的所有检查费用。
4.杜绝挂床住院和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违规者每例罚款200元,如科室杜绝了冒名顶替住院情况,每例奖励200元。
5.医保、农合病人住院科室未核实身份或未收取“诊疗手册”的,每一例罚款50元。
6.出院带药未上医嘱,违规及超标准带药的,每例罚款100元,当事人承担医保中心其拒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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