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安排
为了认真贯彻段有关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继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订2012年太原建安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发展观,推进社会管理的新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构建社会治安治理新局,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使我段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切实做好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争创安全文明单位。
2、通过运用各种手段,着力提升综治水平,使太原建安公司治安环境得到大力整治。
3、提高公司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成由公司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突出抓好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健全治安组织,落实各项治安措施,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2、狠抓施工安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4、加强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具,抓好公司的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5、创建平安单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在段和段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工作,为努力营造太原建安公司良好治安环境,为开创我段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太原建安公司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为促进我市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工作的健康、深入、有序开展,依据洛阳市综治委的百分考核办法和偃发[20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我市综治委全年工作部署,围绕“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和“四个坚决遏制”的目标,按照分类考核,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排名,一季度一公布,年终汇总确定总名次,坚持考核工作过程与考核工作实效相结合,以实效为主,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明查为主,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分工、项目及分值
(一)市委稳定办负责考核三项,共16分。
第一项(7分),根据各单位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确定分值。不稳定因排查调处(3分),情报信息工作(3分),责任制落实(1分)。(分优、良、差三档,优得7分,良得5分,差得2分)。
第二项(5分),不发生赴省、赴京个访和赴洛阳市、赴省、赴京集访现象。(赴省个访的发生一起扣2分,赴京个访的发生一起扣5分;赴省、赴京集访发生一起本项为o分。本项扣分不保底)。
第三项(4分),不发生在洛阳市以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发生一起,本项为o分)。
(二)市委610办公室负责考核二项,共3分。第一项(1分),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项(2分),认真开展对原法轮人员的防控和教育转化工作。(没有法轮功的此项为2分)。
(三)市公安局负责考核五项,共2o分。
第一项(3分),不发生非法集会、游街、罢工、罢课、聚众闹事等殃及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件。(发生一起,本项为0分,并视情况另做处理)。
第二项(6分),党政领导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单位的内保、护厂(校)队等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2分)。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严密,技防措施落实(2分)。家属楼院落实看护和防范措施(2分)。(以上各项分优、良、差三档,优得2分,良得1.5分,差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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