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为加强房产执法队伍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房管形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二、杜绝服务忌语,严禁使用脏话、粗话、训斥话、讽刺话等不礼貌用语。
三、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着执法服装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四、执法人员必须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进行公务接待时,应衣着整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有理有节。
五、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房管执法人员声誉。穿制式服装时,不得嬉笑打闹、勾肩搭臂。
六、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七、执法人员应当注重仪容仪表,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不得留长发、蓄胡、不得纹身、化浓妆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八、执法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房管制服。非工作时间一律着便服。执法时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
遇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或报告
九、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理恰当、文书规范、罚缴分离。
十、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禁帮助违法相对人开脱责任,隐瞒案件事实,制造伪证。
十一、执法过程中遇有个别人员粗暴抗法时,要头脑冷静,不急不躁,及时将情况向分管领导反映。情况严重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十二、执法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执法。严禁工作期间打牌、下棋,打游戏等娱乐活动。
十三、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康和外出考察活动。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其它设备物品。
十四、严禁故意刁难管理相对人;与相对人发生纠纷或者冲突;粗暴对待管理相对人;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十
五、严禁将执法车停放在餐饮场所门前,营业性娱乐场所门口。严禁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一、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规定程序。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五公开”,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申诉制度。
三、现场执法要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向行政相对人公开讲明执法内容,执法使用统一规范文书。
四、执行公务时不得饮酒,不得带与公务无关的人员。
五、不得将标志、执法证件转借他人。
六、办案时,应注意保持各种证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准随意破坏、更改证据。
七、进行处罚时,应讲明处罚依据,并认真听取被处罚单位的辩解、陈述,现场处罚不得超越权限。
八、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不准提出有碍于公正执法的任何要求;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不准私自处理样品和罚没物品。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不准以任何理由敷衍推诿、不负责任,对举报者要给予保密。
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五必须
1、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
2、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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