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
一、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不得有以下行为:
1、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2、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4、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5、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6、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7、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8、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9、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10、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
11、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
12、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13、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14、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
15、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6、对抗组织审查;
17、组织迷信活动;
18、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
19、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
20、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不得有以下行为:
2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2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
23、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24、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2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26、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
27、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28、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29、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30、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31、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32、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33、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3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35、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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