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建执法队伍建设 规范新区建筑用地使用
第一篇:加强城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新区建筑用地使用加强城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新区建筑用地使用
——关于如何推进我区城建执法工作的调研
城市建设发展与违法建设始终是一对尖锐的矛盾,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我区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规划控制区的进一步扩大,城市的违法建设矛盾也日益突出。2011年8月至今,文苑辖区共发生违法建设96起,拆除7起,制止11起,占违法建设总数的25.4%。为认真贯彻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使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就如何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作了一点初步调研和思考。
一、当前违法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违法建设也呈现出屡禁不止、居高不下的势头,成为阻碍我区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当前违法建设主要显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违法建设区域集中。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城市拆迁改造区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及城市交通道路周边地区。突出表现为:城市建设延伸到哪里,违法建设就会建到那里;项目布点到哪里,违法建设就会出现在那里。二是违法建设情节恶劣。违法建设大都是突击搞强行施工,许多群众利用节假日和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甚至夜间进行施工,为了抢时间,不少违建群众直接使用商品混凝土或彩钢结构棚,给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由此造成不能实施有效监管。三是村(居)民违建房屋触目皆是。无论是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满眼可见村(居)民的违章建房。违建的人群中,有的是购买小区居
民楼后改建的,有的是一些群众为获取更多的补偿加建三层、四层的,有的是困难群体过去砌不起,现在翻二层,甚至部分党员干部买旧房翻建。四是因婚需要抢占土地建房。由于新区开发建设十几年来,对于养殖小区、蔬菜大棚,特别是居住房屋已经完全停止办理,小孩结婚用房,新农村建设可望不可及,造成部分群众抢占集体土地建房。
二、违法建设产生的主要原因
1、经济利益驱动。一是拆迁谋利。随着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拆迁户获得相当数额的征迁补偿。一部分违建户也获得了不应得的利益,诱发了一些待迁户以房生财的念头。于是群众不惜以身试法,在政府已出让的或规划出让的土地和项目征迁地块内抢建房屋。按规定违法建筑是禁止给予拆迁补偿的,但由于项目方和有关部门为了加快开发进度,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予补偿。由此导致了其他村民纷纷抢占集体土地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最低的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二是赚取租金。随着新区经济发展,暂住人口急剧增多,民房租赁形成了很大的市场。城郊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和子女上学陪读家长多,房租相对较低,房屋出租需求量大,多数村(居)民臵城建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惜一切代价,利用一切条件,或在其原有房屋上加层或在住房周围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以最大可能出租更多房屋,收取更多租金。因此,想获得额外的拆迁补偿和租金收益,成为当前违法建设势头不减的一个重要原因。
2、法制意识淡薄。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按规划依法进行建
设的自觉性不高,违法建设情节越来越恶劣,大都是强行施工,节假日、夜间突击建,违法建设愈演愈烈。违建群众盲目跟风攀比,普遍存在“不建就要吃亏”的思想,导致违法建设一哄而上、来势迅猛、快速蔓延、拆后再建,屡拆屡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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