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和车辆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车辆管理,不断加强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现对我局工作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一、作风建设“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不准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因公外出要报告,因私外出班子成员要向局长请假,股室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请假。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上网游戏、看电影、炒股及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5、不准工作时间内(招商引资除外)到娱乐场所活动;
6、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7、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特殊情况除外)、不要因就餐时间过长耽误工作;
8、不准工作日内无故关闭通讯工具,导致影响工作;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收受财物(现金、有价证券等);
10、不准对服务对象推、拖、卡、要、冷淡、蛮横。对违反上述规定1次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违反上述规定2次的,对一般科员责令书面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对副科长以上人员责令书面检查,免去行政职务。被省、市级查处的,对一般科员调离工作岗位,副科长以上人员免去行政职务。
二、工作纪律“十严禁”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三、公车使用“
(一)严禁公车参与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事宜;
(二)严禁公车参与外出旅游、钓鱼等休闲活动;
(三)严禁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接送亲朋好友办私事;
(四)严禁公车非公务时停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
(五)严禁公车停放在洗浴中心、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
(六)严格禁止将公车借给个人使用;
(七)严格禁止干部利用公车、公款学习驾驶技术;
(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向下属单位、企业借用公车办私事,报销驾车发生的任何费用。
对违反上述规定1次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违反上述规定2次的,对一般科员责令书面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对副科长以上人员责令书面检查,免去行政职务。被省、市级查处的,对一般科员调离工作岗位,副科长以上人员免去行政职务。
第二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此次纪律作风整顿,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营造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方面搞打折扣;在执行上级要求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在研究工作方面存在不深入研究,热衷作表面文章;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苦乐不均不乐为、激情不高不愿为。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
(四)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
(五)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六)自身建设要求不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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