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五篇]
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认真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事故事后分析变为超前防范,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加安全系数。
2、治理目标。消灭施工现场的伤人事故;确保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的安全,不出现顶板伤亡事故;杜绝机电、安装、运输灾害事故的发生。
3、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分管行政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工程部各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书面报安监处,由安监处负责汇总、筛选,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5、各基层区队要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究制度,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上报安监处,并落实好整改责任。
6、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主持召开重大隐患分析会,逐项制订针对性的措施。
7、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矿管理a、b、c级隐患,并每月上报a、b级安全隐患,c级隐患单位自存。a、b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矿组织有关部室人员验收,验收人员实行签字负责制,a级安全隐患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8、安监处对安全隐患实行挂号、台帐管理,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及时上报,整改完经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消号。
9、安全隐患的整改按“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安监处负责督察、检查。
10、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坚持“三不准”、“五落实”的原则,即班组能解决的安全隐患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安全隐患不推给处,矿能解决的安全隐患不推给公司。安全隐患的项目、治理措施、资金、完成时间、责任人“五落实”。
11、安监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作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12、安监处要对不放心、重点隐患单位和薄弱人物进行排查,列入日常管理工作。
13、矿每季对a、b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治理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对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否则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14、全矿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按集团公司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5、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坚持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16、凡是检查或限期整改的的隐患,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要追究当班跟班或安监员的责任。
17、凡是安全检查过的地点,未检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18、凡是出现的各类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和严重“三违”,都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认真分析,级级追究责任,层层严肃处理。
19、各单位、各专业对安全隐患应当排查而未排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20、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21、对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师、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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