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矿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
检查督查
通知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21日印发
石柱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石柱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与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手段,通过安全生产大执法,促进煤矿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三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县政府已公告关闭的8个煤矿必须全部实施关闭;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面完成今年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行2动,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五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开展专项行动,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着力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全面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12项基本职责、渝办发„2010‟110号文件提出的5项必查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安全生产每一个系统和环节、每一个机构和岗位、每一项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查重点内容: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各级机构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制度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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