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制度.(7月3日修改)
第一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7月3日修改)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分类
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指危害和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高度重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排查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与落实、驾驶员管理、营运车辆管理、营运线路安全管理、营运过程安全管理、行车事故管理等为主要内容,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及落实情况。
1、排查公司是否依照法规建立健全以法人为代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排查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人员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每年开展一次;
2、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1季等事故易发期,坚持开展经常性的道路隐患排查。
(五)行车事故管理情况
1、排查事故登记台帐是否如实、完整,是否按规定上报事故;
2、查事故处理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3、查事故档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
(六)营运过程中安全管理情况
1、组织排查公司经营场所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每半年开展一次;
2、排查gpg平台监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每季度开展一次,及时增添监控措施;
3、排查车载gps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每年开展一次;
4、根据季节特点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三、安全隐患整治
(一)对于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逐项登记,同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隐患所属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督促整改,由隐患所在岗位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时限负责实施整改,公司应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整改结束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安委会应组织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任何人不得利用或指使他人利用带有安全隐患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公司组成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整治措施、安排必要的经费和物资、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规定整治时限和要求;制定整治中一旦发生安全风险应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整治,整治完成后由整治领导小组复查验收。对于公司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请求及时整改;
-3或车辆牌号、隐患所在的具体部位或场所、隐患数量、类别、整治意见、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是否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签收人签名、排查人员签名;
2、驾驶员资质隐患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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