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坝镇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和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稳步推进”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管理,努力创建小网格、服务大安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对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以此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从治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向直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转变,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等。
1、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掌握企业底数及基本情况。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
2、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明确监管职责和创新监管
按照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四、时间安排
1、建立试点阶段(2012年4月至年底)
各村(居)委会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突出预防,消除隐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在全镇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工矿企业和其他行业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镇基本建立先进使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14652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