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
“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三农”工作事关全局。从吉林实际出发,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的关键是收入问题这一主线,牢牢把握以农民为本的根本原则。只有坚持以农民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才能为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繁荣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以农民为本,就是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农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坚持在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以农民的全面发展促进“三农”问题有效解决。归结起来,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把以人为本全面体现和落实到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各方面工作中去。
以农民为本,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改革30多年来最重要的制度成果。这项制度之所以能够有力支撑和推动“三农”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广大农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的伟大创造,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符合农民群众愿望。只有长期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才能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村长治久安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只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给广大农民一颗“长效定心丸”,才能更好地稳定农民经营土地的预期、提高农民经营土地的水平。当前,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不是干部,机制是市场不是政府。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切实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统一经营应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践证明,无论农户间合作,还是农户与企业合作,前提是农民自愿,纽带是农民利益,根本是结成利益共同体。如果不能坚持这一点,合作就难以持久。必须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探索完善符合农民要求、体现农民利益的统一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竞争力。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确权承包,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既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也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新的机遇。要坚持农民得实惠和生态受保护两个基本准则,牢牢把握明晰产权和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以农民为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和改革取向
(未完,全文共15388字,当前显示133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