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
6月3日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区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定于2015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立即组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区卫生系统开展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6月1日“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以及近期国内几起重特大事故教训。要结合单位实际,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堵塞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防范和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内容:
1、夏季高温及汛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预防工作是否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应急队伍是否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物资是否齐全充裕,应急值守、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单位是否落实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科技应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3、医疗安全内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加强人员教育,提高依法行医、安全行医意识;是否落实各项医疗制度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医疗质量隐患、医院感染、药品质量、医疗废弃物等重点环节的管控;是否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对放射源、毒、麻、精神药品和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安全监管。
4、消防、特种设备、建筑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门诊、体检中心、计免、病区等人群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要求;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是否落实;配电房、压力容器、电梯等重要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安全运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防汛、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坍塌等措施情况。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中旬)。各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督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卫生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7月中旬)。各单位要借此检查,认真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分析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此次大检查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严防死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借此检查切实把本单位问题找准摸清,切实筑牢安全防线,要从讲政治高度抓反复,反复抓,坚决守住安全工作这个底线。
2、周密部署、加强排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进行周密部署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有计划、有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单位负责人都要签字。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记录都要以文字、图片、影像形式予以保存,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倒查的依据。
(未完,全文共6279字,当前显示14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