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一种持续的工作态度 - 北京仲裁委员会
第一篇:学习是一种持续的工作态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学习是一种持续的工作态度
毕业,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结束,而是新的学习阶段的开始。这是听过秘书长讲话后我最深刻的感受。
工作岗位的要求既包含专业知识,也包含社会知识,更包含个人修养和素质。因此在工作中既要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也要学习社会技能,更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
大学毕业生往往抱有这样一个想法,毕业之后就不用再学习了,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一方面许多毕业生从事的工作并不是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比如我有同学去北京国土资源局做人事、党建工作;也有同学从事审计、税务工作;还有同学从事广告、出版行业。这些工作或是与法律并不相关,或是相关部紧密,这时,如何充实所在行业的专业知识便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一个同学去了税务行业,那在学校所学的税法、经济法知识固然对他的工作有益,但税务知识则显得至关重要。因此他只有不断学习有关的税务知识,才能在这个行业中有所发展。另一方面,即便一些毕业生从事的工作是与自己所学专业对口的,在学校学习的知识也往往难以与实践对口,更何况在学校期间为数不少的学生基础专业知识并不扎实。拿我本人来说,专业学的是法学,但却几乎没有涉及仲裁知识,更谈不上仲裁操作的实务。而且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遇到实践中的问题的时候,仍然显得难以应对。简单来说,仲裁法中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规定很简单,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约定却往往很复杂,尤其涉及签订双方主体变化,更需要不断的积累工作经验才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
在学校的时候,周围接触的大多是年龄相仿的学生,大多都有相同或类似的经历,也因此有很多共同语言。而工作时却大不相同。对内而言,周围有刚参加工作
一、两年的新秘书,也有工作
五、六年经验丰富的同事。大家年龄上有差距,经历也各不相同,有些即将成家,也有些早已有了下一代。婚姻、家庭……这些在学校极少谈及的话题却被同事常常聊起。这些都是在学校不曾经历的。另外,作为新同事如何融入已经比较完善的集体,也是一个新课题。如何寻找和同事的共同语言,如何从同事处学习经验,如何处理工作中所犯的错误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我来思考的。对外而言,立案室的工作不同于办案的工作,这里所接触的当事人形形色色,有些当事人对仲裁,甚至对法律都不太了解,如何与他们沟通,处理他们的问题也是一门学问。有些当事人不理解为什么就实体问题我们不能做回答,也有些人对仲裁的权威性产生质疑,更有人对涉及履行行为(不涉及具体金额)的请求我们计取仲裁费用的方式有异议……如何回答当事人的这些问题,也是值得思考的。一方面,我们回答的口径要统一,用词要准确;另一方面也该理解当事人,体现一些人情味。面对律师或者专业素质较高的当事人,如何体现我们的专业,直接影响着北仲的权威性,更影响着将来我们客户的质量。有时候面对故意刁难我们的当事人,如何化解误解或者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在站稳立场的基础之上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这些都是需要通过实践来磨砺的。
(未完,全文共11278字,当前显示123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