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总则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车间、部门
3、现场带班人员范围本公司中层以上领导
4、现场带班工作范围内容和职责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达到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全等部室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
生产、安全等部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等部室报告。
4.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以及处理意见。
5、相关要求
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
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5.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对违章者进行现场帮教和现场整改。
5.5、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安全的生产环境。
5.6、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5.7、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经安委会研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款至辞退不等。
5.8、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9、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要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10、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11、由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6、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
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
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
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备
(未完,全文共5905字,当前显示1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