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路径
2013年02月04日11:39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协调城乡区域发展,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衡量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城镇化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但与经济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镇化率的标准还相去甚远。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不仅在数据上处于落后地位,城镇化的内在效应也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存在城镇建设无序,产业布局混乱,资源、生态和环境相冲突等问题。与此同时,城镇化率的数据不能综合地反映出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传统的城镇化所统计的是农村人口转入城镇的增长率,这种统计方式不能综合地评价城镇化的社会福利效应,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线,即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不但继承了传统城镇化的长处,而且还从更多方面提高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尤其是我国进入了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型城市化的作用甚至超越了其自身的含义,成为未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金融薄弱环节
城镇化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还处于落后地位。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全面深入地推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已经刻不容缓。从大的方向上看,影响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个是政策因素;另一个是资本因素。作为顶层设计的政策方针已经推出,而有效地落实这些政策,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供给不能是简单的资金注入,需要通过市场的力量合理配置资金,因此,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就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对于城镇化的支持相对薄弱,或者可以说,金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
(一)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不均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则相对稀少,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更是凤毛麟角。金融机构与城镇化之间可以产生良好的互动效应,金融机构可以帮助城镇化聚集资本,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中小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反之,城镇化发展的深入也可以大量补充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客户来源。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分布状况,并不能实现这种互动效应,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双向的,金融有其逐利的本性,偏好将机构设立在经济繁荣地区,提高盈利水平;而欠发达地区则存在严重的金融排斥现象,尤其在一些极度贫困地区,信用缺失、抵押担保资源匮乏等问题十分严重,使金融业务无法开展,金融机构也就无法进入该地区。
(二)金融工具的同质化无法满足城镇经济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工具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然而欠发达地区对于新式金融工具的利用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我国城镇和农村普遍盛行的融资方式依然是信贷融资。城镇经济和农村经济各不相同,单一的金融工具无法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如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工具还有债权融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出资、企业直接投资等方式,农业的产品加工、土地流转、生产周期过渡等都需要以特定的金融工具为载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仅凭信贷融资是无法满足的。此外,完善城市功能也离不开形式多样的金融工具,如城市的政府、企业、居民和农户的消费、缴费、汇兑、理财等经济活动,都可以通过专业的金融工具来实现,但县域和农村由于客观条件的约束,很少通过金融渠道来完成这些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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