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环境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但事实上,我国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缺位现象依然严重,未设置内部机构或架空虚设的现象比比皆是。归根结底,控制环境差是其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及一般人员,对内审存在的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单纯的认为内审就是账务审查,在这种思维误导下,觉得单位内部本来就有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外部也有审计部门监督和纪检监察,内审就是多此一举;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及一般人员对内审报有排斥态度,认为内审就是自找麻烦,不愿意内审束缚自己。二是组织结构缺乏独立性。内审机构由于工作性质的需要,机构设置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内审的工作质量。然而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机构隶属于财务部门,一些单位甚至直接由财务兼内审,典型的“自我评价”,完全不符合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形同虚设。
(二)内审力量不够
相对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来说,内部审计的力量相对较弱,主要受内审的特殊性及单位客观条件限制。第一,内审的独立性是审计体系中最差的,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人员难免存在不愿因得罪领导和同事的想法从而在审计工作中“和稀泥”,不是未按要求针对不同的审计目的制定合适审计方案,就是有方案未严格实施,整个审计过程就只是走个过场。第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经费、人力资源等客观条件也影响着内审力量的强弱。有的单位缺编制缺经费,难以保障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单位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或流动频繁,连会计岗位都是属于无证人员担任,更不用说专业的审计人员了。第三,组织培训不够制约审计力量提升。一方面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审计形势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再优质的先天团队不适应变化一样会落后。另一方面内审环境相对稳定,内审人员熟悉审计环境的同时的其审计方法、套路也被审计对象所熟悉,因此内审更需要不断变化调整及发展创新。然而许多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严重缺乏内审方面的培训,有的花几天时间意思意思,效果如何根本不管;有的根本就不组织培训。
(三)内审工作缺乏制度规范化管理
以制度规范化管理是内审工作有序开展的必然要求,完善的制度管理一方面能约束内审工作规范开展,另一方面也能保障内审功能发挥。然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的制度并不健全。有的没有制定完善的内审制度,未对审计类型、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成效追踪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内审工作“审什么”、“怎么审”都是由单位领导安排,内审工作的开展随意性较大,缺乏计划性、目的性,直接制约内审功能的发挥。有的制定了内审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或由于领导干预而失去效用,导致审计质量无法保证。
(四)对内审的指导监督不够
第一,《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规定,内部审计实行职业自律管理,然而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部分地方政府未设立地方内审自律组织,有的设立自律组织而对较少开展培训、质量检查等活动。第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然而,许多基层审计机关由于自身人力资源匮乏等因素,基本上没有开展对当地内审机构的指导与监督活动。两相结合,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监督几乎处于真空状态。
二、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审质量的对策
(一)优化审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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