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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

81502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1]51号【发布日期】

2001-06-06【生效日期】

2001-06-0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1〕5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省政府确定从5月上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一、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发展很快,对推动信息网络化和繁荣社会经济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别是“网吧”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增多,未成年人沉迷“网吧”问题十分突出,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下载、复制、传播反动有害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污染毒化了社会风气,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部署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尽快改变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秩序混乱的局面。

二、

二、清理整顿的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10日前。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力量对辖区所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拉网式调查,将经营场所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汇总上报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的清查统计,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集中整治、审核登记阶段。从6月10日至7月20日。在对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排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治理,重新审核登记,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达到“四证”齐全,合法经营。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7月20日至7月底。各主管部门对整个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汇总各部门情况并上报。

清理整顿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大力宣传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清理整顿工作。要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大造声势,震慑违法经营行为,形成集中治理违法、违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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