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共有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柳州柳江区国土资源局
一、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公告、审批、缴费、发证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所附宗地图(2份,复印件);
2、转让方及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买卖双方计划生育(到计生部门办理);
4、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转让申请报告(受理窗口提供文本);
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受理窗口提供文本);
7、声明书((受理窗口提供文本);
8、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买卖契约,变更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证(复印件);纯土地的提交承诺书(受理窗口提供文本);
9、税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10、属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属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的,还须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及童事会决议证明材料属国有单位的需提交评估报告,确认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12、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验证原件;
2、委托代理需权利人在按理窗口签订委托书开提交委托公证书;
3、办理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龄在15—50周岁的公民需提交由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收费标准:
1、变更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单位0.80元/平方米;个人1.60元/平方米;
2、证书费:10元/本;
3、契税:到财政部门交;
4、营业税等。到地税部门交。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15个工作日办结。
五、领证要求:权利人开或代理人带身份证、收件单及缴费发票领证
(咨询电话:7217072)
财产共有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未办房产证土地分摊)
一、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分摊登记报告(所有使用权人签名加盖拇指印,分几份需几份原件)
2、财产共有人分摊协议(分几份需几份原件)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每位申请人各一份复印件)
4、所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测量成果(每位申请人各2份)
6、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二、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三、领证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缴费发票;
3、领证地点: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原局办证窗口(咨询电话:7223987)
国土资源局窗口200年月日
财产共有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已办房产权土地使用权分摊)
一、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分摊登记报告(所有使用权人签名加盖拇指印,分几份需几份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每位申请人各复印件一份)
4、房产证复印件(每位申请人各复印件一份)
5、测量成果(每位申请人各2份复印件)
6、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二、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三、领证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缴费发票;
3、领证地点:行政审批大厅国地资源局办证窗口(咨询电话:7223987)国土资源局窗口
200年月日
个人财产共有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直系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变更登记报告(申请人签名加盖拇指印)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产共有人变更协议(公证书)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5、房屋所有权证或原办理土地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地籍调查表、测量成果(宗地图2份复印件)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领证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缴费发票;
3、领证地点: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局办证窗口
(咨询电话:7223987)国土资源局窗口
200年月日
个人财产共有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离婚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变更登记报告(申请人签名加盖拇指印)
2、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离婚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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