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号 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办理意见1
第一篇:225号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办理意见1卫国土资发〔2011〕225号
签发人:高怀麒
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
的办理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办理通知单》(2011第53号)及随文转来政协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社情民意《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的建议》(〔2010〕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有关科室抽调人员,及时清理,现将基本情况及办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清理情况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立即组织规划利用科、耕保科、地籍站和规划勘测站相关人员对沙坡头区自2005年以来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彻底清理。到目前为止,共有闲置土地3宗,面积357.9亩。分别为宁夏红工业园区的香山酒业工业项目用地290.7亩,闲置时间6年(2005年8月出让);彩虹路东侧的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用地53.4亩,闲置时间2.7年(2008年10月出让);体育馆北侧的宁夏天能天源电力公司综合用地13.8亩,闲置时间3年(2008年6月出让)。
二、存量土地处理措施
一是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定期对已出让土地进行清查,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先后对8家不按时利用土地的企业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责令其按时开工。其中香山酒业工业用地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用途由工业变更为商住,目前市政府正在审定补交出让金方案;宁夏天能天源电力公司项目用地因市政府决定城市用地规划调整,正在重新选址报批办理用地置换手续。二是充实完善城区存量土地档案,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存量土地的批准时间、面积、类型、用途、权属、分布与利用情况;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科学适度的提高建设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凡旧城改造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特别是对拆平房建楼房利用存量土地的建设项目,优先作好供地服务;四是逐步改变工业用地布2局分散的用地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新增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与供地面积核定相挂钩,支持工业项目尽量使用国有荒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建设,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效益产出”的集约用地方向迈进。
三、处理意见
(一)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彩虹路东侧、府前路南侧53.4亩商业用地,我局分别于2010年3月23日、2011年1月29日、2011年5月18日给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下发《限期利用土地通知书》,目前该公司以规划建设方案市政府未审定为由,仍没有开发利用土地。建议市人民政府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老城区现有城中村改造,因拆迁安置难,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土地报批服务,及时拟定出让供地方案,以提高促进城中村土地利用率。
妥否,请审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7016243)主题词:建设项目土地意见
抄送:局各领导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6印
第二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99号,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
〔1995〕国土(建)字第99号
(1995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未完,全文共9166字,当前显示14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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