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幼儿园园长分贝为小学、幼儿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①定期检查。由综治办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做好记录。
②不定期检查。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长室人员组织“行政人员联合巡查”,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每日巡查。值日教师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二、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若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能解决的尽力整改到位;若不能解决的及时通报到综治办,综治办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校长,并逐级上报,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处罚与奖励: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办将加强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督导,对工作负责、排查认真、整改及时的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进行处罚。具体措施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扣除一定数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处罚。
第二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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