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值班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司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要求,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第二条由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并做好值班协调,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第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公司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第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第六条
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第七条
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第八条
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九条
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维稳值班制度维稳值班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司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要求,项目部为加强对乡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乡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实行有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有项目部具体负责职工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必须坚持24小时驻守乡。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项目部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
第四条值班人员须按零报告制度在每日16。00前向公司报告当日值班情况。
第五条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乡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送值班室领导,有值班室领导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
第八条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第九条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维稳值班制度昌吉市一中维稳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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