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层次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2职责
2.1安全技术部。归口管理,制定本制度,组织各管理层次实施安全检查,负责安全隐患的跟踪关闭。
2.2各部门。按业务划分,负责对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口进行检查,负责安全隐患的跟踪关闭。
2.3各分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负责安全隐患的跟踪关闭。
2.4项目部。负责安全自查自评,负责隐患整改与反馈。
3工作内容
3.1安全检查的分类3.1.1安全检查分为:
定期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不定期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技术负责人负责自行检查。
1、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①、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②、经改进和大修后;③、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④、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2、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项目部不得擅自操作。
3、公司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
4、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5、公司环境安全员负责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4.2隐患整改
4.2.1各管理层次、技术负责人、塔吊司机对查出的隐患应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安全技术部门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2.2各管理层次应对查出来的隐患逐项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级管理(公司、部门、班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
4.2.3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影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按《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执行。
4.2.4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第二篇: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特种设备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1.特种设备检查是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可以发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
2.特种设备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按规定做好各项《特种设备检查整改复查记录》的相关记录。
二、特种设备检查的类型:
1.定期特种设备的检查,如12次/年、4次/季、1次/月等。
2.经常性特种设备的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特种设备的检查。
4.专业(项)特种设备检查。
5.综合性特种设备检查
6.不定期的巡视特种设备检查。
三、特种设备检查内容:
1.查对待特种设备思想意识。(1).查对特种设备管理是否重视。(2).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是否正确。
(3)查对特种设备管理和使用的责任心是否加强。
(4).查对忽视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的意识和行为是否敢管。
2.查制度:
(1).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2).查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现象。(4).查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演练。
3.查隐患:
(未完,全文共5242字,当前显示14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