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99大全

99号

***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

实施方案

各村(站所)党支部、社区党总支: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构建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信访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统筹解决"大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块联动,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调解制度,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解;坚持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原则,畅通"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工作目标。建成覆盖社区、村(组)和各部门、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工作全面覆盖。"大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职责明晰,工作规范有效。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区","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4.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人民调解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主体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同时兼任维稳综治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调解不成、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主动与有关部门、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帮助其解决问题;对随时有可能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


(未完,全文共20039字,当前显示12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