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城管执法第 181期
第一篇:海宁城管执法第181期海宁城管执法
第181期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2009年6月16日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首拔“钉子户”
自5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迅速发动全面部署,分辖区、时段,着力开展跨门、占道经营整治,夜排档整治,市容立面治理,违法车辆治理,犬类整治五项专题整治。整治工作以舆论为先导,以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抓手,共计发放《城管宣传手册》6000余份,《致沿街商店、单位的公开信》3000余份,纠正乱设摊、跨门经营通知书近千份,督促、协助整改跨门、占道经营户逾千户。整个宣传工作覆盖了市区范围的各类经营户、单位及个人,营造了市区创卫的良好氛围。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为全力配合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推动市容环境面貌和市民爱卫意识不断提升,以维护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城管执法局于6月11日、12日对多次劝说教育仍拒不改正的6家违法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整改措施。
通过对违法经营户的强制整改行动,给所有漠视法纪,心存侥幸的违法相对人以警示教育,将创卫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办公室张礼)
城管警察大队协助查处一起阻碍城管执法案件
6月12日,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强制整改过程中遇暴力抗法,当事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5天。
当日,执法队伍对位于联合路92号,经多次教育劝导仍拒不改正的联合路饮食店依法进行强制暂扣占道经营物品,店主夫妇拒绝配合,长时间辱骂执法队员,并且拳打脚踢暴力阻碍执法。队员及城管民警反复教育、劝阻都不能制止其无理行为,造成大批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交通堵塞及执法管理。为尽快恢复现场秩序,执法局果断决定由城管民警带离当事人,至硖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通过与派出所民警协作处理,经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的条件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款的规定,对当事人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
该案件是我市创卫工作启动以来第一起当事人因阻碍城管执法被处治安拘留的案例,我市今后将对阻扰城管执法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执法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警察大队)
违法超高建设坚决强制拆除
6月13日上午,海宁市城管执法局积极配合海洲街道对伊桥五组新村点九户违章超高超层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
近日海洲街道伊桥五组新村点内有九户村民建房违章超高超层建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海洲街道多次上门教育,该九户违章户拒不接受整改,执意继续进行违章建设,并对政府部门采取对抗情绪。
在反复宣传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为有效遏止违章势头蔓延,防止违章户抢建封顶成功,造成“既成事实”的局面,海洲街道决定对该九户违章户实施强制拆除,经街道牵头协调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了强拆工作组,我局选派出六十名执法队员协助强拆。考虑到该九户违章户对抗情绪都比较激烈,强拆工作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事前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强拆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布署,同时要求全体参加强拆工作的人员,统一思想,明确分工;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反映迅速,行动果断;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未完,全文共8077字,当前显示12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